
上傳者 日期 2023-04-06
錫司[2012]206號
關于開展特種作業人員換(發)證培訓的
通 知
各單位(部室):
根據國家安監總局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》(30號令)的精神,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有培訓資質的機關培訓合格、頒發證件后才能上崗操作,并且要對持證人員要進行定期培訓,對其資格證件要進行復審。我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即將進入換證復審期限,為了使生產、培訓兩不誤,經向婁底市安監局申請,安監局同意我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換(發)證培訓在公司進行?,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培訓對象
1、電工作業;
2、電焊作業;
3、提升機操作(指操作金屬非金屬礦山的提升設備運送人員、礦石、
矸石和物料、及負責巡檢和運行記錄的作業);
4、礦山支柱作業(指在井下檢查井巷和采場頂、幫的穩定性,撬浮石、進行支護的作業);
5、礦井通風作業(包括安裝及操作);
6、礦山排水作業;
7、煤氣作業(包括生產、儲運、輸送、使用、維護檢修人員);
8、尾礦作業(指從事尾礦庫放礦、筑壩、抽洪和排滲設施的作業);
9、安全檢查作業(指兩個礦山值班區長、各單位從事安全檢查人員)。
二、培訓內容
(一)安全生產法律法規、安全生產形勢、先進安全生產理念。
(二)安全生產管理知識、相應專業安全生產技術知識。
(三)事故預防、應急救援處置、典型事故案列教育等。
三、特種作業人員換(發)證培訓由婁底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舉辦。為保證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效果,采取自學和集中培訓的方法進行。
四、培訓紀律
此次培訓要求各參加培訓的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培訓,不得遲到、早退。
五、上課時間:上午:8:50—11.50,下午:13.00—16.00
六、特種作業人員換(發)證工作幾點說明見附件1。
七、培訓時間、地點見附件2。
錫礦山閃星銻業有限責任公司
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